福利国家也叫社会保障制度。学者们一般把1881年11月17日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发布《黄金诏书》宣布建立《社会保障法》作为福利国家产生的标志。“福利国家”这个概念则是英国人威廉·坦普尔在1941年首先提出来的。自罗斯福“新政”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福利国家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蓬勃发展。目前,世界上大约有150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国家是一些包括失业保险、医疗健康保险、意外伤残保险、公共养老金、免费教育、贫困家庭和特殊人群的补贴、食品和住房计划等福利措施的统称。福利国家的目的是通过政府干预收入分配来保障社会成员都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为那些由于失业、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而不能养家糊口的人提供一个保护网或安全阀,通过降低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平等的程度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减震器。
福利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方国家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面貌。但是,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福利国家这位百岁老人已经是疾病缠身:日益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使政府财政不堪重负;高福利、高税收和高工资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竞争力下降;收入再分配虽然大大减少了贫困人数,但是贫困仍然是福利国家的“牛皮癣”,一些贫困家庭在贫困陷阱中越陷越深,高福利不但养了越来越多的懒人,而且养了不少来自贫困国家的人口,在典型的福利国家丹麦,现在就有5万索马里非法移民,而丹麦全国总人口不过600万!
于是,福利国家改革势在必行。1981年美国总统里根上台伊始就拿社会福利开刀,大幅度削减联邦政府的福利开支。克林顿总统入主白宫以来已经分别于1993年和1996年两度掀起福利改革之战。德国早在1977年就开始削减一些福利开支和取消一些福利项目。在素有“福利国家样板”之称的瑞典,1998年开始取消实行多年的小学生免费午餐。英国则在20世纪90年代大刀阔斧地推行住房补贴制度改革。西方福利国家改革的共同特征或趋势是福利私营化、福利提供的分散化和多元化。
那么,西方福利国家的现状如何?西方国家在进行哪些福利改革?在这些改革上又存在哪些争论?福利经济学在“公平与效率”这个经济学中没有唯一解的方程上又做出了哪些新文章?对于当前致力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我国来说,我们可以从西方福利国家中吸取哪些前车之鉴?如果读者对这些问题感兴趣,不妨去读一读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和北京腾图电子出版社联合翻译出版的《福利经济学前沿问题》一书。我作为这本书的审校者,认为这是一本关于福利经济学的前沿性的、综合性的和有价值的读物。正如该套丛书主编大卫·格林纳威先生所说,“这是一本给人以深刻印象的并含有很大信息量的书”。